来源:武汉京鄂同普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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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症属于重性精神病,也属于国家管理的几大重性精神病之一,发作期间非常有破坏性,主要危害包括:
1、损害他人财产:患者在精神病性症状支配下可能伤害他人及危及他人生命,严重者会危害社会治安;
2、被社会和家庭所遗弃:长期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若得不到家人和社会关注,不能工作,会被社会和家庭所遗弃;
3、抑郁、自杀:患者常有病耻感,会出现抑郁、自杀的情况;
4、经济负担:研究发现不到40%的患者预后良好,这部分患者在治疗以后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,但另外一部分患者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,反反复复住院,长期药物治疗将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负担,对国家医疗资源也会有重大影响。